各有关单位:
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》(考试中心函〔2021〕78号)文件已经下发(见附件),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
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级别将根据审议结果确定。每项课题视其级别给予6万元或3万元的经费资助。一般课题的负责人,年龄不超过45岁(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)。
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
1、申报者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》(附件1)所列选题,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并进行论证,填写《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》和《申报活页》(附件2)。超出《课题指南》指定领域的课题申请,应详细阐明立项的必要性。
2、有关课题的申报条件、申报资格及立项之后的课题管理要求等,请参阅《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(2021)》(附件3)。
三、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
1、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;获准立项的《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》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,鉴定结果将予以公示。
2、本次课题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,申请者需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本并寄送打印版。具体操作程序是:
(1)申报者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(www.neea.edu.cn),查阅课题申请通知并在“教育部考试中心科研管理服务平台”上注册个人用户;
(2)完成注册之后,登陆进入平台界面并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;
(3)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,系统随后自动生成《课题申请书》和《申报活页》;
(4)下载、打印并装订好的申请材料(粘贴相关证明)报送至科研处。打印文本的要求是《课题申请书》2份和《申报活页》6份,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。
(5)提交的《课题申请书》、《申报活页》必须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,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。
网络填报时间为:2021年7月13日至9月10日,纸质材料于2021年9月13日交科研处439,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联系人:方琳,联系电话:2311264。
科研处
2021年8月6日